I like, therefore I am

有次去一個藝文空間的開幕展出演講,我沈醉於演講者趣味橫溢的解說時,我的興味卻被前排一位貴婦的動作所打斷:她不斷地用手機拍照與在臉書上打卡,當演講結束,我們有機會發問,在我看來,這是整個活動的高潮,但這位貴婦卻站起身來揚長而去,讓我錯愕不已。

當我聽著她清脆的高跟鞋聲逐漸遠離,不知為何,我腦海中卻浮出『存在主義』的定義,人本是孤獨的存在,而人的體驗,都是主觀而孤立的,但人卻又必須群居才能生存,與存在中必然的孤獨,本是兩個極端的拉扯,然而社交網路出現後,這衝突似乎獲得了圓滿的和解。網路世界中有句名言:『有圖有真相』,其實背後的想法,是說:『有分享,才能被稱為真實』,任何事情,如果不能製作成讓廣大群眾看到的紀錄,那麼這件事情的發生就不能稱為『事實』。

生存中必然的孤獨,卻好像被社群網路中打卡與按讚的友情支持,得到完美的包容。人生中每個本來必須要孤獨相處的時刻,現在卻可以在網路上分享,即使極度晦澀的心情文字,只要發表在Facebook、Twitter或微博上,都會受到朋友熱情的回饋。友情可以量化,只要數著讚的數量,就會覺得孤獨已經離開遠去。而隨著紀錄工具越來越進步,我們的主觀經驗,也越來越容易分享給別人,即使是宅男與宅女,也熱衷透過網路與人交流。

人的存在,正逐漸被社群網路改變。也許再過數十年,『寂寞』這種感覺,會從人類歷史中消失吧?